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紧紧围绕即墨市委、市政府对外开放的战略决策,开展调研工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贸易和经济方面的信息和咨询,介绍合作对象,开展促进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进行企业改造的工作;
(二)邀请和接待国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即墨市经济贸易代表团出国访问与考察,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贸促机构和商业协会开展交流与合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及其活动;组织、参加或与国外相应机构联合召开有关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和其他方面的国际会议;负责同相应的外国工商团体驻华机构的联络工作,必要时向外国派遣常驻理事或设立代理机构;
(三)组织即墨市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和团体在外国举办经贸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协调国内外有关方面在外国举办经贸展览会或世界博览会的工作;安排和接待外国来即墨市的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协调有关方面接待外国来即墨市经济贸易与技术展览会,组织参与即墨市会展中心的工作;
(四)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出版、发行有关刊物、书籍和举行经济贸易座谈,对外介绍即墨市经济建设和对外经济贸易的方针政策、发展情况,介绍出口商品等;联系、组织中外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各类服务;
(五)为会员企业和其他企业提供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
(六)协助承办经济贸易、海事仲裁和调解业务,用仲裁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各种经济贸易纠纷和海事纠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担保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海事领域及其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承办企业和个人在国内外或外国企业和个人在即墨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业务,协助承办有关工业产权的咨询、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开展技术贸易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个,即:市贸促会。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总计246.40 万元,支出总计 246.40 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46.4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0 万元,占100 %。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246.4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46.40 万元,占100 %。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6.4 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6.3 万元,占99.9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 万元,占0.04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6.4 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5.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1.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6.4 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公务出国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与本年预算数相同;运行费支出决算 6.3 万元,本年预算数为5.85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0.45万元,主要是因为车辆时间长,故障频出,修车费用增加,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07 万元,本年预算数为0.16万元,决算数低于预算数,2014年决算数为1.3万元,今年低于去年1.14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各部门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解释说明。
十七、各部门特有的其他需进行解释说明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