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及依据
1、2016年7月21日,《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即政发[2016]51号)经即墨市人民政府下发,即墨市扶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以附件形式下发。
2、2017年10月18日,《关于印发<即墨市扶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即贸促字[2017]3号)由贸促会、财政局联合发文;
(二)专项资金用途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会展活动(展会、会议)引进、自主培育、宣传推广、服务保障、交通运力补贴、展馆运营及内部配套等工作。
二、预算安排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一)安排情况
每年设立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采取每次会展活动结束后请示区政府申请资金,再由财政局批复拨付方式。2017年会展专项资金共449.59万元。
(二)执行情况
1、2014年重点会展项目补助资金60万元。其中,2014山东国际汽车工业展20万元,2014中国国际畜牧业博览会40万元。
2、2016年会展资金补贴240万元,执行拨付230万元,2016大学生艺术展因后期资料审核不符合,不予拨付10万元。其中,第19届青岛国际机床展50万元、山东国际汽车工业展50万元、中国国际石材(北方)博览会40万元、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90万元。
3、2017会展工作经费及2016年部分会展工作经费共149.59万元。包括第19届青岛国际机床展、山东国际汽车工业展、中国国际石材(北方)博览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中国(青岛)健康产业博览会、第53届全国制药机械展览会、第15届中国畜牧业博览会、汽车产业青年领军者峰会、首届迎新欢乐购物节等会展活动的出租车补贴、工作餐补贴等其他工作经费。
三、专项资金制度及措施
为切实做好会展专项资金额审核及拨付工作,我会制订了严格的专项资金申请制度。展前需要提报备案表及有关材料,展会后根据申请对象提报不同材料,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展览主办方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展览项目总结报告、展会合法性材料、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手续或备案材料、承办单位有效资质证明、会展项目场地租赁合同、展馆提供的展位规模平面图。
(二)会议主办方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会议主办方与酒店签订的住宿合同、酒店住宿间夜数确认函、重要嘉宾名单、会议总结报告。
(三)参展企业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参展情况总结报告、参展展位租赁合同、参展展位费用发票、参展企业营业执照、展位图。
(四)展馆补贴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各展会情况介绍、各展会主办方与展馆签订的租赁合同。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未完成部分原因
2017年共申请会展专项资金共449.59万元,结余31.45万元。其中,10万元为项目补贴,因项目举办结束后复审未通过,不予以拨付;21.45万元为会展工作经费,因未及时拨付,结转到2018年进行拨付。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资金管理原则,突出重点、精打细算、节俭使用,对申请会展业发展资金的项目严格把关审核,对提报资料不符合的项目不予以补贴。
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会展官网、报纸等媒介,对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为会展企业办实事、解难事,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因会展活动流动性强,制定年度会展专项资金预算与实际申请数额有差距。下一步,我会将严格会展活动备案制度,缩小预算资金与实际执行资金差距。
即墨区贸促会
2018年3月30日